利润丰厚的生意
荷兰东印度公司实行贸易垄断,不准岛屿之间自由买卖,宣称“世界上任何其他种族均不得到这里来”,独占香料等土特产品的收购权和专卖权。如荷兰人对香料产地实行封锁,不准该地与其他欧洲人及亚洲人进行贸易,违者严惩。当时班达群岛居民把豆蔻卖给爪哇和荷兰以外的欧洲商人,结果岛上1万居民全被杀死,800人被掳往巴达维亚充当奴隶。公司严格管理香料的出口数量,以便保持高价,因而香料只许在特定的岛屿上种植,丁香在安汶岛,豆蔻在班达岛,其余岛上的一切树木必须砍光,公司还定期派特别远征队去监督检查。又如荷兰人为了保证食盐的高额利润,以死刑相威胁,禁止人们在苏门答腊西海岸采盐,关闭原来的盐场,结果来自爪哇的食盐由每担6荷兰盾卖到50~70荷兰盾。
荷属东印度公司在直接统治区实行“实物定额纳税制”,强迫农民将收获物的1/5上缴公司;在间接统治区实行“强迫供应制度”,与当地土王签订生产专利条约,规定供应的土产种类和数量,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强制购买。此外,还要征收市税、酒税、人头锐等苛捐杂税;实行“强迫种植制”,公司强迫在划分的地区内必须栽种可牟取暴利的咖啡等作物。因为18世纪出口到欧洲的香料减少了,这时荷兰人把咖啡树引进印尼,1711年他们收获100磅咖啡,到1723年他们销售1200万磅咖啡。东印度公司在整个18世纪中光咖啡就平均得股息80%。当欧洲咖啡价跌时,荷兰人强迫农民砍掉咖啡树,涨价时则又强迫种上咖啡树。
1638年~1654 年东印度公司在日本长崎设立商务机构,将中国的生丝从台湾运销日本,换得白银,1640 年贩运中国生丝至日本的船只有85 艘之多。还将中国的丝绸、瓷器运销东南亚,换取各种香料。至此,荷兰东印度公司不仅有效地控制了从亚洲经好望角(1652 年在此建立了一块殖民地) 到欧洲的远程贸易,而且还控制了亚洲范围的转口贸易。通过这些贸易,荷兰获得巨额利润,仅1605年~1612 年内,东印度公司的红利就达到37.5 %。从1715 年开始的6 年内,平均利率为40 %。其间,在班达岛与安沃岛的香料贸易中,利率高达50%~75 %。1602年~1782 年,东印度公司分给股东的红利,总共23200 万荷兰盾,为最初股金的36倍。这些巨额利润,是在其本国和欧洲市场内不可能得到的,成为荷兰资本积累的重要来源。在与亚洲贸易中,荷兰也拿不出许多适合东方需要的商品,与葡萄牙一样主要用白银支付。
东印度公司还从事罪恶的奴隶贸易,在东南亚海域及一些岛屿上(包括中国沿海)捕捉身强力壮的青年,然后高价出售,从中获取暴利。
在美洲的殖民活动
1621年,荷兰政府批准成立荷属西印度公司,公司的目标是西班牙、葡萄牙在美洲未牢固占领的殖民地,展开同英、法等国争夺殖民地的斗争。经过10年断断续续的战争,西印度公司控制了巴西海岸很大一部分土地,但到了17世纪中叶被葡萄牙人赶出。1622年荷兰在哈德逊河口获得曼哈顿岛,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城1660年,英国人夺占后,改名为纽约。1674年,根据第二个威斯敏斯特和平条约,荷兰正式将纽约交给英国。。此后以哈德逊河流域为基地向东扩展到康涅狄格河的哈特福特,向南扩展到特拉华河畔,建立起新尼德兰。1623年占领南美的圭亚那。1630年到1640年间从西班牙人手中夺得加勒比海上的小安的列斯群岛中的阿鲁巴岛、库腊索岛、博内尔岛、萨巴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法国人共占圣马丁岛。西印度公司占领这些岛后大肆屠杀土著居民,使劳动力减少,以后又成为这些地区的主要贩奴者。
17世纪中叶,荷属西印度公司又在黄金海岸和奴隶海岸拥有了多处堡垒和商站,并一度占领毛里求斯,作为在马达加斯加掠夺奴隶的根据地,英属弗吉尼亚的第一批奴隶和法属殖民地的奴隶全靠它供应。到18世纪初,荷兰奴隶贸易量占世界奴隶贸易额的一半以上。
荷兰所有殖民地中最持久的殖民地是海角殖民地,这是1652年从葡萄牙人手中抢来的一小块殖民地,位于南非好望角。它是一个补给基地,向去东方的船只提供燃料、水和新鲜食物。这块殖民地很快便证明了它的价值。它向荷兰船和其他一些船只提供的鲜肉和新鲜蔬菜帮助制服了坏血病,拯救了数千名海员的生命。
荷属东西印度公司成立以后,荷兰对殖民地的掠夺是极其残酷的。为了掠夺殖民地的财富,他们野蛮地屠杀当地居民,或者把他们变为奴隶,利润往往高达百分之几百。马克思说“荷兰——它是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历史展示出一幅背信弃义、贿赂、残杀和卑鄙行为的绝妙图画”。
在17世纪末,荷兰人的直辖地仅一小块,但到了18、19世纪荷兰就建立起一个庞大地域的殖民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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