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读书>>连载>>前公安部部长王芳回忆录>>品读

第一部分
《王芳回忆录》:"扫荡"与反"扫荡"
《王芳回忆录》  王芳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
  2006年11月27日13:54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1940年7月下旬,山东纵队根据八路军总部电示,为了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和主力部队正规化建设,决定将鲁中区一、四支队合编为山东纵队第一旅。9月18日,在蒙阳小张庄召开成立大会,纵队司令王建安兼任旅长,周赤萍(原一支队政委)为政委,廖容标(原四支队司令)为副旅长,钱钧(原一支队副司令)为参谋长,汪洋(原四支队政治部主任)为政治部主任,下设四个团。山纵一旅的成立,在山东抗战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鲁中根据地建设进入巩固发展的新阶段。 

    这个时候,鲁中地区敌顽我三角斗争形势也更趋严峻。日军为加强控制占领区,从1941年3月到1942年10月,推行了五次“治安强化运动”,对我根据地不断发动“扫荡”进攻,采用“铁壁合围”、“纵横拉网”、“梳篦”式推进,并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在日军残酷进攻和诱降面前,国民党一些军队纷纷投降,或与日伪明暗勾结,对我实行夹击。到1942年下半年,鲁中区的伪军增至七八万人,日伪军据点由237个增加到328个。我鲁中中心根据地沂蒙区一度缩小为南北35公里、东西50多公里的区域,敌我斗争进入最艰苦的时期。 

    一旅成立后,我随即被任命为一旅锄奸科长兼敌工科长。就在一旅成立之前,我们敌工部门已从各种渠道获得情报,日伪军近二万人,准备向我驻地小张庄实行“扫荡”进攻。因此成立大会也就是反“扫荡”誓师大会,汪洋主任进行了简短的动员:“人们都说一、四支队是两只老虎,今天要在战场上开展新的比赛,看谁消灭敌人多,看谁缴获多!”部队立即拉开,按计划行动。这次日伪军向鲁中泰山、沂蒙根据地进行分区“扫荡”。在泰山区“扫荡”烧杀抢掠达一周之久,使我根据地蒙受重大损失。在莱芜日军500余人东犯时,为掩护旅部安全转移,二团一营三连在鹏山一带抗击,击退日军多次冲击,毙伤敌60余人,三连一排战士全部壮烈牺牲。 

    在南沂“扫荡”之敌,以山东纵队领导机关为目标。山东分局和纵队机关在特务一、二团掩护下,适时转移到滨海区。我随一团向大崮山和蒙山方向转移,沿高湖、岸堤向青驼等一带出击,10月17日包围青驼寺,经激战,毙伤敌300余人,收复青驼寺。二团在莱东杨家横和地里沟毙敌100余人,俘敌400余人,缴获机枪步枪400余支。 

    这次反“扫荡”作战历时2个月,我一旅在兄弟部队密切配合下,在群众的掩护支持下,收复了鲁中地区大片根据地。 

    由于我军积极抗日,英勇作战,日军不断把兵力转向对付我抗日根据地的军民。1941年春,日军对我根据地加紧分割封锁,我军活动困难,又时值春荒,部队以黑豆、薯干充饥,难得一饱。被服供应困难,赤脚行军作战也是常事。弹药及医药品奇缺,有些部队每个战士只几颗子弹和二三枚手榴弹,伤病员也得不到治疗。在这种情况下,部队分散推进边沿区和敌占区,机动灵活地打击日伪势力,支持地方武装,巩固抗日根据地。2月中旬,我随一团主力由蒙(阴)新(泰)边进至徂徕山前(泰安境)打击伪军万金山部,先攻克时庄、山阳、良庄、天宝寨、颜庄等日伪据点。二团主力分别向博(山)莱(芜)章(丘)边沿区打击伪军高松坡部,首次使用炸药爆破围墙,攻克张家栏子,后又攻克莱芜县的见马庄、山草峪、吴家洼、徐家楼等日伪据点。在一个月内,一、二团进行了大小战斗40余次,给了敌人以沉重打击。 

    日军于当年3月,又对鲁中、滨海区进行分区“扫荡”。在临(沂)弗(县)北我根据地内增设17个据点,构成了横贯东西的3道封锁线,切断了我鲁中与鲁南根据地的联系。3月下旬,山东纵队组织了临弗边反封锁战役,分左中右3路向敌人发起进攻。左路由纵队特务一团指向李官庄、荣峪;右路由一旅三团袭取拱山、成里庄等地;中路由一团、三团担任主攻,指向半程、汪沟。22日深夜,我随一团向半程发起进攻,守敌为临沂县警备队80余人,防御设施有围墙、碉堡、鹿砦、铁丝网,号称铜墙铁壁。敌据险顽抗,我在火力掩护下连续爆破,激战了3小时,全歼守敌。特务二团攻克汤头,最后一个炮兵楼的敌人缴械投降。三团打下汪沟。此役胜利结束,达到预期目的,大大振奋了临弗边军民,广大青年踊跃参军,仅一团即接受青年战士200余名。随即一团继续向上冶、仲村、聂家庄等处伪政权、区乡武装进攻,收复了这些地区。 

 

【1】 【2】 

 
 

来源:人民网《读书》频道 (责任编辑:文松辉)


相关专题
· 前公安部部长王芳回忆录

打印文本   我要纠错  查看留言   强国社区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新闻排行榜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6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